对于三联体,采集被检测男子、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:对于二联体,采集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;对于祖父母与孙的鉴定案例,则采集被检测祖父、祖母、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。样本-般是血液(斑)或口腔拭子(唾液斑),其它人体生物学材料如带毛囊毛发、羊水、组织块、精液(斑)等亦可作为亲权鉴定的样本。样本必须分别包装,注明被采样人姓名、编号、采样人、采样日期等,置于冰箱冷藏或冻存。
采样时,需要填写采样单,写明委托方名称、采样日期、采样类型、被采样人姓名、性别、称谓、出生日期、证件号码等,并拍摄被采样人照片,由被采样人在采样单上留下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(婴儿可留右脚拇趾印),并签名确认(婴幼儿的姓名由其监护人代签)。
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当事人,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材料,宜取其口腔拭子(唾液斑)或毛发进行检验。
采用Chelex-100法( 见如下步骤)或其它经过了验证的方法抽提DNA.若不经过DNA抽提而直接将检材用于PCR,方法必须经过验证。
DNA亲子鉴定提取方法案例
从血样中提取DNA:在1.5mL离心管中加1mL纯水,然后加入血样(不少于3μL血液或9mm2血斑),小心混匀;放置30 min,间歇振荡;10,000-15,000 r/min离心2-3 min;小心移去上清液。若样品为血斑,则保留载体;
沉淀中加入5% Chelex 100 (100-200目) 200 μL, 56C保温30 min;高速振荡5-10s; 沸水浴8 min;
高速振荡5-10 s; 10,000-15,000 r/min离心2-3 min,取上清液用于扩增反应; 2-8C保存或冻存剩余DNA.